相關教職工:
近年來,按照學校人才住房政策,絕大部分新進教職工喜遷新居,為安心工作成就事業(yè)提供了生活保障。但截至目前,在多次督促下還有部分教職工遲遲沒有按時退交青教公寓宿舍,直接影響了后續(xù)引進人才的住宿安排和公寓周轉。
依據(jù)《陜西科技大學在編在崗教職工西安校區(qū)第二期住宅集資辦法》《陜西科技大學青年教師公寓管理辦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經(jīng)學校研究,決定對已購二期住宅、超出裝修期限的教職工督促退交青教公寓,相關事宜如下:
一、已購二期住宅、超出裝修期限的教職工,要求近期盡快退交青教公寓宿舍。在國資處(逸夫樓609室)辦理相關退交手續(xù)。
二、在2018年3月底前沒有退交青教公寓宿舍的,從2018年4月份開始,按照前述管理辦法規(guī)定,對當事人按市場價600元/月/間收取房租,并逐月翻倍,在工資中扣除。
特此通知
國資處
2018年1月3日